【不應再有「強迫勞動」下的棉花:台灣如何讓供應鏈責任入法、督促企業重視人權?】
還記得今年3月的「新疆棉之亂」嗎?
7月14日,美國參議院通過了《防止強迫維吾爾人勞動法》,假定所有新疆製品都涉及強迫勞動,不允許進口,除非進口商舉證產品無涉及強迫勞動。此法在兩黨議員無異議通過後,將留待眾議院通過、商討出最終版本後送交總統。
事實上,在新疆棉之亂後許多國家都有動作,例如法國檢方在7月曾傳出針對UNIQLO等幾家使用新疆棉的企業進行調查。不過,日本企業如華歌爾、無印良品等品牌依舊宣布,因為「沒有發現侵犯人權的現象」,將繼續使用新疆棉。
「企業應該擔起社會責任,確保產品製程中沒有侵犯人權的狀況」,在國際上已是顯著趨勢,從新疆棉後續事件我們能看到一項關鍵:要維護人權,倚靠企業自主管理外,尚需要法規的力量一起推進。除了美國,德國、英國、澳洲近年都通過具體法案,要求供應鏈應為人權負責;去(2020)年,台灣也公布「企業與人權國家行動計畫」,但目前還未提出明確法案。
從政府採購標準、立法、政策上,政府如何推進企業善盡人權責任?台灣健康人權行動協會理事長孫友聯提出3項建議給台灣參考。https://bit.ly/3il8nEI
★提供觀點,促進思辨,#贊助報導者:http://bit.ly/2Ef3Xfh